你好,欢迎光临泗水县自来水公司网站! 今天是 2024年5月5日 星期日
推荐信息
2024年1月份水质检测报告
2023年12月份水质检测报告
营商环境优惠政策《关于社会福利场…
营商环境惠企政策《关于社会福利场…
2023年11月份水质检测报告
2023年10月份水质检测报告
泉源自来水公司组织召开“多网融合…
2023年9月份水质检测报告
2023年8月份水质检测报告
2023年7月份水质检测报告
热点信息
泗水县自来水公司水费收费标准
泗水市民注意!拖欠水费可能会影响…
维修服务流程
泗水县自来水公司对外服务科室职能…
泗水县自来水公司网站正式开通!
地下水与地表水有什么差异?直饮水…
珍珠泉恢复涌水
节水优先 保障水安全的必经之路!
泗水县自来水公司服务承诺
我县居民生活用水将实行阶梯价格制度
关于印发《济宁市城乡水务局营商环境评价“获得用水”指标对标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点击次数:9812    更新时间:2021/11/25 11:12:24         

关于印发《济宁市城乡水务局营商环境评价获得用水指标对标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务局、 各功能区涉水机构、山东公用控股有限公司: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简化用水工作,我局制定了《济宁市城乡水务局营商环境评价获得用水指标对标提升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营商环境评价获得用水指标对标提升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用水报装流程, 提高获得用水满意度,对标济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对标提升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用水办理流程,认真贯彻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聚焦企业获得用水满意度,对现有用水报装办理环节、办理时间、申请材料等进行再优化,增强企业用水申请满足感,为方便企业、 居民和城市发展提供更加优质、快捷、便利、高效的服务。

二、工作措施

(一)精简用水报装环节。用水企业申请用水报装办理 由原来企业用水全生命周期 环节精简为用户申请、制定用水方案、验收通水 3 个环节。

(二)压缩用水报装完成时限。供水企业负责的用户申请、制定用水方案、验收通水环节进行再压缩,争取 个工作日以内完成获得用水服务,分别是用户申请 1/8 工作日, 制定方案 个工作日,验收通水 0.5 个工作日,总计 个工作日。上述时间不包含合同签订、设计、施工、办理相关行政审批等企业无法控制的时间。

(三)压缩报装申请材料。进一步优化用水报装服务指 标,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取消原报装业务需要的证明 材料 项,申请材料减少到 项(用水申请表)。

(四)降低用水报装成本。用水报装申请办理零费用,报装前供水企业对用户一次性告知所有事项,提供预约上门、解答咨询、协助申请、前期征询等相关服务。

(五)多渠道开展用水报装服务。报装渠道由原来营业厅窗口报装增加为民服务大厅受理报装、微信平台报装、热线受理报装以及公司网站等报装方式,依托网上报装平台全流程网上办理报装申请与主动上门服务相结合,实现报装零材料、零跑腿、报装零费用让客户省心、省力、省钱。

(六)完善办理承诺,实行服务公开。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等向社会公开用水报装承诺,加大宣传力度, 接收社会监督。将用水报装申报材料、办理环节、办理时限及服务指南、流程示意图等,通过山东政务服务网和供水企业网站等向社会公开,让用水企业和群众监督供水企业办理流程、办理内容和办理效果,为用户尽量缩短时间,提前通水,达到营商的最佳效果。

(七)实施主动服务,提高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全力推行客户代表制,供水企业业务大厅以及为民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推行店小二”“保姆式帮办代办,报装受理窗口全面施行容缺受理。完善监督机制,对报装事项实行全过程跟踪,及时跟进办理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日常调度机制,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完善工作机制,明 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推进各项措施落地生效,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服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网络培训和专题 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公司各级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窗口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改革成果和用水业务服务水平。

(三)抓好工作落实。完善长效机制,要以本次迎评工作作为契机,切实抓好营商环境建设,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个系统性、长期性工程。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地。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积极作为的典型要通报表扬;对不担当、不作为的要严肃问责。

  • 上一篇:
  • 下一篇:
  • Copyright © 2013 泗水县泉源自来水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圣哲路12号 电话: 0537-4222270 邮编: 273200   鲁ICP备202102490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