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审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高新区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太白湖新区建设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 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 小组出台了《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行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联审制度的指导意见》(鲁建审改字〔2019〕6号),现将该文件印 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是建设单位通过济宁市建设工程数字化多审合一管 理系统(http://222. 173.147. 74: 808/),向市、县(市、区)为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报送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是市、县(市、区)为民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受理施工 图设计文件后,推送至施工图审查机构和相应专营单位。
三是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同一项目的建筑、结构、设备、 消防、人防、技防和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通信 等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移交给供电专营单位管理的配套 电力设施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供电专营单位联审,供电专 营单位在规定时间提出审查意见;所有燃气工程施工图设计 文件组织燃气专营单位联审,燃气专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 出审查意见。两项审查意见推送至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意 见并入到该项目总的审查意见中。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意见书应设消防专篇、人防专篇、热力专篇、电力专篇、燃气专篇。图审完成后由建设单位向相关部门和专营单位推送审查 意见、图审合格书和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5月19日